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4-04-02 电
  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2003]39号文件规定“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到信息产业部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再次登记的人员,应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证明。”

  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国人字[2003]39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为保证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由信息产业部统筹规划培训工作。经国家信息产业部统筹规划授权,陕西省信息产业厅同意,陕西省信息产业人才市场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信息产业厅工作部为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在陕西省地区的培训管理中心。

  各地、市、县符合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国人字[2003]39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具备场地、设备、师资并具有教育培训资格的单位可申报授权培训基地。国家信息产业部授权机构考察授权后,在国家信息产业部授权机构领导下开展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培训工作。

  3月20日在信息产业部授权机构指导下开始培训,即日起报名,上半年五月二十三日考试。全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技术、网络管理、维护、系统和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或准备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取得国家人事部和国家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资格证书。

  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网址:www.ceiaec.org

  全国信息人才培养工程陕西省培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9-87294394 029-83165209

  电子邮箱: xcrczx@shaanxi.gov.cn
  地 址: 西安市西五路62号五层(省政府北门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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