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文件
林场发[2004]29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举办
2004年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大力宣传我国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和森林旅游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提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人们关注森林、保护自然的意识,加强林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森林旅游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由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5月26——30日在陕西省宝鸡市共同举办2004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以下简称“森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森林旅游业是林业产业中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此次森博会是充分展示我国森林旅游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推动我国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林业(森工)主管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准备,共同把这次活动办成一个高水平的盛会。
二、加强组织。为组织好这次活动,成六森博会组委会(见附件),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森博会的各项工作。各省林业(森工)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本省的参展工作,并将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于3月10日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司管理办公室。
三、精心筹备。各省要积极组织、和策划好各森林旅游单位(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小区国际狩猎场、森林旅行社等)及相关林业企业的参展工作,并与旅游等部门密切协作,邀请林业系统外其他森林游泳单位及各种森林旅游商品、森林游乐设施、交通设施等生产企业参展(展销)。
四、参展方式。林业系统以省为单位设立单独的展区,由各省统一组、统一布展,要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力求新颖别致、有创造性。其他门市部和企业独立或联合组团参展的,高国际标准展位。
五、活动安排。参展期间展区(展位)的工作人员、观摩人员的交通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兴国、俞 晖
电话:010—84238808 传真:84238865
附件:2004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二OO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森林旅游 会议 通知
抄 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旅游局,宝鸡市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宣传办。
本局发送:保护司、计资司。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
2004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周生贤(国家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王寿森(陕西省副省长)
祝列克(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顾朝曦(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委 员:王维正(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永利(国家林业局办公办公室主任)
姚昌恬(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司长)
卓榕生(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司长)
封加平(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主任)
张吉林(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助理巡视员)
权志长(陕西省林业厅厅长)
董宪民(陕西省游泳局局长)
吴登昌(中共宝鸡市委书记)
姚引良(陕西省宝鸡市市长)
各省(区、市)林业(森工)主管部门主管领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森博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孔 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陕西省宝鸡市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
顾 问:吴登昌(中共宝鸡市委书记)
主 任:姚引良(宝鸡市市长)
办公室主任:张敬原(宝鸡市政府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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