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时间: 2003-09-17 ·作者: ·征文地区: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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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二字重如山

    从提出到今天,“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广大群众都寄望这一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切实化为清晰明确的实践原则,在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助益社会发展,广泛惠及民生。

  就在这个意义上,7月1日,我们欣闻胡锦涛总书记的声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用这八个字,他高度概括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并强调指出“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

  这是真知灼见,既简单朴素,又精辟深邃。从中,我们看到了大写的“公”、“民”————突出的两字,分量重如山!一个执政党,只有着眼于公、根植于民,只有具公信、得民心,国家才有前途、民族才有希望、百姓才有福音。

  众所周知,在一般意义上,“公”的对应面是“私”,“民”的对应面是“官”。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现代国家组织,是公、私分明而又有机合成的统一体;走出了专制体制的民主社会中,官由民选,民授官权。

  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根本上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既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树立公心、服从民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思路,更切合了当前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

  毫无疑问,在现实当中,“三个代表”的本质要贯彻落实到各地、各级党政机关的具体工作中去,要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身上,这是“学懂”、“实践”的关键环节。只有如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不会成为空洞的口号,才会得到人民的信任。

  所以,突出“公”、“民”之重的“三个代表”的本质,是强调党和政府要对人民负责,其重点要求似可作如是理解: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公共权力的代行人、公共财产的代理人的党政机关及其个人必须真正当好公仆角色,不行公益私分、公权私用、公产私占等公器私利是铁的准则;各级党政官员必须以民为本、顺应民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克服官本位、官僚主义、替民当家、代民作主的思想和作风。

  显然,要在目前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上述要求,必须双管齐下,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二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此前抗击非典疫情的过程,对此是一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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