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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的利益,主要指的是人民群众履行当家作主的权利;经济上的利益,主要指的是人民群众要求提高生活水平;文化上的利益,主要指的是人民群众要求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精神生活质量。中国共产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这些利益而奋斗,就是支持和引导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改善和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权利。党的这种任务和责任,决定了衡量党制定的方针政策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必须以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拨乱反正,迅速而坚决地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逐步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在这一路线指引下,我们进行了经济、政治、文化和各方面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则在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是通过落实人民群众的经济民主权利的途径,达到调动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目的的话,那么政治体制改革则是通过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极大地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它是调动人民群众政治积极性的手段。通过改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以调动,利益得以实现。
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改革的落脚点。邓小平曾多次指出:一切改革的总目的是利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上、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完善上,也就是说,改革的最终目标要落实到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上。人民总是通过自己生活水平和政治地位的变化,特别是生活水平的变化来判断改革和其他政策,决定自己的态度。20多年来,我们的改革步伐之所以坚定有力,成就巨大,是由于我们党无论是制定、完善、稳定改革的方针政策,还是进一步提出深入改革、加快发展的举措,都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并以此为衡量改革是非得失的最高标准,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由于我们党使人民在改革中得到了切实的利益,所以人民普遍拥护改革。
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要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改革越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地结合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理论的创造性运用,是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我们要把这一精神落到实处。
当前,由于各种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众和个人在享受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的多少上是不同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是有差异的,最突出的是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扩大,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改革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普遍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改革又是一种利益结构的大调整,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会受到冲击。市场经济优化了资源配置方式,使社会财富更快地增加;而资源占有的不同,使拥有资源优势的地区、部门和个人比其他地区、部门和个人有可能先富起来。产业结构的调整更新是发展生产力所必需的,但会导致技术落后、产品缺乏市场的企业被淘汰,使这些企业的职工下岗。
对于不同原因导致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应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已经在这方面制定了有关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在实践中逐步建立有关制度、完善有关政策,使分配不公问题、贫富差距过大问题得到解决,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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