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时间:
20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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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所长 刘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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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地区: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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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辉:浅谈车管工作中的执法为民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所长 刘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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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所长
刘树辉 |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否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衡量公安机关是否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践行"三个代表"的"试金石"。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公安机关执法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作为车管所一所之长,深深地认识到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就是执法行为。无论是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还是开拓新局面,至关重要的是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把执法思想根植于每个民警的脑海中,落实到队伍建设中。我从以下几方面谈一点新时期车管工作执法为民的粗浅认识。
一、端正执法思想是解决执法为民的核心。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当前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就是执法观念的混乱,没有真正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所以要以人为本,端正执法观念,加快执法者理念上的变更,把执法思想统一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轨道上来,提高执法者的整体素质。一是树立执法责任观念。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无论是治安执法还是一般的行政执法,普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忘记了公仆的职责,忽视了自我改造,使一些民警背离群众,充分暴露一些人执法观念认识错位,服务意识淡薄,在制度上、机制上存在漏洞。针对执法思想的模糊认识,每个车管民警首先必须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民警的责任感、使命感,恪尽职守,依法办事,纠正认识上的偏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二是树立群众意识理念。周部长在公安部"二十公"会议提出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自觉强化群众理念,把公安工作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车管所作为政府和公安机关重要的对外窗口,要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目前个别民警在执法工作中缺乏群众观念,在工作中死般
硬套、教条主义相当严重,缺乏群众理念,有的漠视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该办的不办,存在推、拖、刁难现象,侵害群众的合法权利。因此,我们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树立群众观念,群众事无小事,想群众之所想,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适时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把执法为民落实到亲民、利民、为民的具体行动中。 三是树立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行动,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旋律,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实现由传统的管理理念向服务理念的跨越,打造服务型车管所。周部长在公安部"二十公"会议上指出,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要深入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公安民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在各项执法工作中,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公安部今年推出的便民利民30条措施和我们车管所推行的一系列便民举措,每条都体现了服务理念,在为人民服务上突出人性化。我们要在具体执法中,用服务的理念去执法,要从点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举一动做起,规范言行、文明用语,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行为,把执法为民融汇于我们整个公安工作之中。
二、规范执法行为是解决执法为民的关键。 规范执法行为是提高执法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减少执法的随意性、无序性,对强化执法管理非常重要,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近年来公安部在车管方面出台了许多工作规范,他对统一规范车辆管理,解决全国车管工作执法活动中责任不清、操作规程混乱、执法责任不明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近年来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的问题,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明确民警的执法要限,针对不同的岗位,按照不同的职责权限,制订统一规范,方便快捷,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在具体执法行为中以工作准则、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执法标准,使民警通过工作规程明白自己工作的方法应该怎么做,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落实执法责任。按照不同岗位责任到人,将民警的执法责任量化、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使民警知道那些可为,那些不可为。建立责任过错追究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民警的责任感,制定和建立完善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建立严格的制约、奖惩激励机制,逐级签订目标管理执法责任制,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具体执法工作中。
三、强化执法监督是解决执法为民的保障。 完善执法监督,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加强执法权力的制约是执法为民的保障,才能保证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目前在一些民警执法工作环节中表现为外部监督不足,内部监督不够,有些监督落实不到位,形成监督机制的空缺。在民警的执法监督中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纪检、政工对内部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使每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强化纪检和政工部门的职能,对民警的执法行为控制在内部监督的视线中,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民警执法动态。加强对独立执法的重点岗位重点监督,实行分权、分责,实行业务交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强化内部考核机制。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强化责任力度,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发挥内部监督的职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在制度上形成内部监督体制。 二是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良好的执法者形象,要靠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保障,毛泽东曾经讲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接待群众窗口要大力开展警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为群众提供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在办事窗口公布办事程序,公开民警照片、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民警的一举一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善于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意、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将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挤压随意执法生存空间,聘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警风监督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舆论的监督,在监督机制上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良性互动,创造执法为民的良性执法环境。 --------------------------------------------------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专题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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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
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专题研讨班开班
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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