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米烈汉等12人根据本报报道提交的“遗体捐献”议案已正式立案。这是记者从昨晚8时举行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获悉的。主席团会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代表提出的113件议案共有13件议案立案,其余100件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提了113件议案
根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到2月2日下午6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113件。其中有关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议案80件;有关社会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议案20件;有关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议案13件。
代表所提议案内容主要有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搞好资源环境保护、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大会秘书处建议把其中13件代表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100件代表议案,尚不具备立案条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13件议案件件关乎民意
在立案的13件议案中,省人大代表米烈汉根据本报报道并认真调研后提出了《关于亟待制定陕西省遗体捐献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另有11位代表联名提出,并作为第5号议案立案。米烈汉在议案中表示,遗体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随着器官移植研究应用医疗机构的出现,自愿要求捐献遗体的民众日益增多。遗体捐献涉及到医学技术、伦理道德、国家法律等诸多问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非法的器官买卖。因此,我省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树立、普及器官遗体捐献文化文明观念的同时,尽早制定我省的遗体捐献地方性法规,依法进行规范。
此外,被立案的还有:党磊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议案》;司鎏倩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管理的议案》;刘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节约用电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李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议案》;汶莉等12名代表《关于提请省人大制定〈陕西省国有企业改制条例〉的议案》等。
(记者 靳曼 苏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