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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为农民担保贷款应当提倡 | | www.sn.xinhuanet.com 2005-09-23 来源: | 目前,我国西部大多数农民缺少生产致富资金向金融机构"贷款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资金过剩"难贷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原因是大部分农民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缺少抵押和质押物,更难以找到担保人。基层县乡干部具有政策清、信息灵、懂技术,致富项目瞅得准,人熟知根知底的优势。因此,提倡和鼓励县乡干部为农民取得信用社贷款进行担保,是解决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贷款难"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必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益处: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干群关系,构建和谐金融环境,增加对农业信贷资金的及时投入,推动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二是有利于更大规模的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升级、机械化更新。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开发农村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三是有利于架起农民增收的桥梁,帮助农民取得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尽快脱贫致富,进而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缩小城乡差距,拉动消费。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四是有利于帮助农村弱势群体提高素质,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干部提供担保取得助学贷款,可帮助农民贫困家庭子女求学难的问题;五是有利于给信用社过剩资金找到高效投资出路,加大信用社贷款营销力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真正实现农民、信用社"双赢";六是有利于抑制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打击高利贷,减轻农民负担,减少民间借贷纠纷,维护农村稳定。 所以,地方政府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应会同人民银行制定相应的《党政干部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干部担保贷款的程序、方式、限额和责任。建立干部担保贷款监督制约机制和登记备案制度,并把干部为农民担保贷款纳入年度考核,对担保贷款者及其效益显著者按担保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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