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绿色家园 共建和谐陕西

    每年6月5日,全世界共同关注一个话题——环境保护。33年前的今天,联合国发布《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关系到各国人民的福利和经济发展,是各国人民的迫切要求和各国政府的共同责任。在联合国倡导推动下,携手合作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追求。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

    近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环保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趋于稳定和好转。关中大中城市“创模”工作全面展开,宝鸡市进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卫生城市行列。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04年十个地级市空气环境质量污染综合指数平均为2.61,同比下降6.8%。西安市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60天,咸阳市达到294天,过去被形容为卫星上看不见的城市——铜川,二级以上天数也达到214天。对秦岭北麓乱开乱采、铜川川口地区水泥粉尘污染、西安周围造纸企业废水污染等,有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治理成果。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染产生总量依然很大,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环境质量、环境状况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完全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目标,我们还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为呼应这一主题,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这为我省做好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出了方向和重点。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的力度,实现生态环境对经济建设的有力支撑。

    更加重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转变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搞好统筹兼顾,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更加重视环境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生态。注重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治理生态环境,统筹考虑环保、水利、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在加大治污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流域生态修复,合理调配水资源,采取多种治理措施,维护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更加重视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注重用法律手段惩处破坏环境的行为。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经济杠杆,加强和改善环保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环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更加重视环境监管,规范企业和政府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方面要落实企业的防污治污责任,另一方面要落实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的监管责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通报和奖惩机制。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更加重视绿色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用三到五年时间,努力把关中大中城市逐步建成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构建和谐陕西奠定坚实基础。

    更加重视全民环境教育,发动全社会参与环保事业。大力宣传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保工作的自觉性。继续大力开展绿色文明创建活动,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分享。

    人类靠环境生存,环境靠人类保护。当前,陕西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非常需要坚实有力的环境支撑。让我们万众一心,埋头苦干,锲而不舍,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天更蓝、水更清、山川更秀美!

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