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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关于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的紧急通知 | |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6-22 电 | |
◇ 陕西省公路局关于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各公路管理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公路管理处,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各收费公路经营企业: 按照省政府通知及有关领导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七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2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告》(陕政发〔2003〕27号)及省治超领导小组治理方案要求,现就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号文件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各单位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养护、改建路段的施工,保证阻车时间最长不超过30分钟,当工程施工和公路保畅发生矛盾时,应将公路保畅放在首位,必要时可采取停工等措施,确保瓜果品产地公路畅通,不误农时,为瓜果品外运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渭南、延安两市公路养护、改建工程线路多、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要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施工路段的畅通。 三、各单位对运输瓜果品的车辆遇有交通堵塞、恶劣天气时,要及时予以疏导或引路服务,要尽最大可能提供帮助。 四、除超限运输检测站以外,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公路上检查、拦截瓜果品运输车辆二同时,对所发现的违法上路检查此类车辆的任何单位和人员,要及时进行举报。 五、各超限运输检测站自2004年6月20日起对运载我省瓜呆品(西瓜、苹果、梨、枣、柑桔、猕猴桃)的车辆,凭有效期内套印"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协植物检疫专用章"的检疫证,经检测属超限车辆的,不罚款,不卸载,但应做好超限运输危害公路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超限部分减半收取超限运输赔(补)偿费,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放行。 六、各级公路部门应加强瓜果品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管理力度,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瓜果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求,依靠政府加强源头管理。同时,积极与纠风、公安、运管部门加强协作,采取综合措施,搞好源头治理工作。 七、省局将进一步加大公路养护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瓜果品产地及运输沿途养护及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致使运送的瓜果品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我省境内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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