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存矿工华官其的妻子和女儿盼望他能早日回来 记者 申重重 摄
9月20日,3名国家公务员因两次调查黄陵矿难没发现问题而被责令停职检查,5名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按说这起造成12名矿工死亡、陕西省建国以来蓄意隐瞒最严重的矿难事件,应该水落石出了。但一些尚未破解的谜团,仍旧使真相难以大白。 9月19日,本报曾追问包括煤矿为何顶风作案,200多万元的“封口费”来自哪里,谁在指使瞒报,医院为何否认收留过受伤者等六大悬疑。经过调查组的努力,除“封口费”的来源以及医院为何否认收治受伤矿工等悬疑得到初步破解外,其余疑点至今悬而未决。与此同时,新的四大疑问再次浮出水面。
一、政府官员为何给记者送礼?
9月17日,黄陵县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何往记者车里塞高档烟酒?即便就是要贿赂,那也应由矿主实施,这一举动是为了掩盖什么?
一位读者质疑:按说记者到矿井调查事故真相,隐瞒真相的矿长可能给记者送礼,以此达到“封口”的目的;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应该与记者通力合作,将事故真相查个水落石出,可是却恰恰相反,矿长没有给记者送礼,送礼的却是政府官员。
二、为何4天查不出矿难迹象?
省、市安监局不过两个小时查出的问题,为何黄陵县煤炭局4天内,两次深入出事煤矿却说没发现任何矿难迹象,定出没有发生矿难的结论?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是首次调查组的带队领导,也是两次参与调查的调查组成员。
9月16日上午,李峰涛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语气非常肯定地称,15日晚,他们对沟西煤矿认真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16日中午,他还两次给记者打电话称:“绝对没有问题,我不对你负责,还要对自己负责呢!”
18日晚,事故真相经媒体披露后,面对记者的提问,李峰涛似乎很委屈,称矿方达成攻守同盟,自己也被骗了。直到20日记者询问他有没有下井调查时,他才称自己两次都没有下井,并将两次都没查出真相归咎于“经验不足”。
三、停产整顿矿井还敢采煤?
矿难前的8月30日,有关方面还对沟西煤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矿有隐患,并上报省政府和国家煤炭管理局,确定该矿为停产整顿井。省煤监局于7月至9月还对该矿进行了两次检查,发现该矿巷道掘进头存在安全隐患,并下发了整改文书,要求其停产改造。但为何直到出事前煤矿依然进行生产,黄陵县煤炭局怎么会不知道这一情况?
四、为何敢超负荷开采煤?
该矿核定年生产能力为6万吨,即平均每天不到200吨煤矿,而据矿工们说,他们每天至少能生产600—700吨,最高可达900吨,如果矿工们提供的数字准确,煤矿为何敢超负荷开采?难道他们不怕行业主管部门黄陵县煤炭局的监察吗?本报记者卢兴江陈有谋
权力监管莫成“豆腐”监管
■胡志勇
大楼建成数天就轰然倒塌,大坝竣工几月就被冲刷得千疮百孔,这样的工程祸国殃民,公众斥之为豆腐渣工程。在人命关天的安全生产方面,一旦受人民委托的权力监管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不但没有强力消除监管范围内的种种安全隐患,而且没有能力调查清楚一场事故的真伪有无,这样的监管就像豆腐渣工程一样,软弱与缺位并存,无力与失职同在,为祸尤烈。
黄陵有关监管部门之所作所为,就似乎在扮演着一个“豆腐”监管者的角色,这样的比喻并非空穴来风。就在矿难发生前,有关方面在三次检查中就发现沟西煤矿存在安全隐患,并要求其整改和停产,可是在当地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沟西煤矿依然我行我素,照挖不误,当地权力监管的强力哪里去了?就在矿难发生后,举报信息把黄陵有关调查组招到沟西煤矿,可仅凭矿方一面之词,仅靠所谓“正面调查”,专业的调查组便得出了业余的“没有发生矿难”之结论,权力监管的专业化、责任感哪里去了?
其实,从此前全国陆陆续续发生的重大矿难来看,许多重大矿难的背后首先是权力监管的软弱和缺失。有令难行,有禁难止,有患难除,权力监管如果变成“豆腐”监管,则势必引起利欲熏心者趋之若鹜去淘“黑金”,安全隐患重重叠叠积重难返,安全意识马马虎虎拿生命当儿戏,这种乱象下生命自然时刻徘徊在生死边缘,这种乱象下责任、良知、道德自然变成奢侈品。
上述忧虑自然引出一个沉重的话题:如何保证监管者牢牢掌好监管权?如果监管者缺位怎么办?
有人开出了药方: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监督监管者。那么问题又出来了,谁能保证监管者的监管者不出问题?难道还要无限地设置监管者?倘如此岂不就掉进历史学家所说的“黄宗羲定律”了吗?该定律虽指历史上农业税费改革中税越改越多的现象,但“积累莫返之害”的道理决不仅限于农业税费领域。
矿难事故频发,破解之道难以毕其功于一役,但“打造起负责任的强力监管”应是其中无法避开的关键环节。所谓“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强力监管就仿佛生产安全中的“规矩”角色———掌握之,执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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