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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首次对“空中警察”队伍进行培训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9-23 电

    为打造一支精良的“空中警察”队伍,公安部日前首次对警用航空机务人员进行培训,除新疆外的全国所有拥有警用航空的公安部门的骨干机务人员将在中国民航学院接受为期15天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向记者表示,这次培训旨在通过公安部和中国民航学院的合作,使警用直升机的机队维修人员掌握直升机基本理论、直升机的构造和系统的部件特点,以及活塞发动机、喷气发动机原理和实际拆装基本技能,为提高警航机务人员的总体素质和进行机型改装打下坚实基础。

    我国警用航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1993年武汉公安局首家引进了直升机,目前全国公安系统现已拥有近20架直升机。警用航空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了警用直升机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特点。目前警用航空正朝着正规、有序、稳步的方向迈进,“十一五”期间将形成60架左右直升机的空中警察队伍。

    目前我国在警航队伍人员培训、建章立制、管理模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机务人员水平的高低,对保证飞行安全至关重要,而现在人员多是部队转业的飞行员,需要从飞战斗机、轰炸机等改为飞直升机。现有的警用直升机机型不统一,种类繁多,因此需要增强培训力度,提高警航队伍整体素质。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表示,要通过此次培训,使空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探索出一条警航人才培养的新路子。

    公安部将在中国民航学院设立警航培训基地,形成制度化的培训机制。(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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