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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矿难负有领导责任 黄陵煤炭局长被停职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9-25 电
记者陈钢

     新华社西安9月25日电(记者陈钢)据陕西省黄陵县委24日提供的信息,因对七丰沟西煤矿“9.15”重大瓦斯事故负有领导责任,黄陵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白文杰24日起被停职检查。至此,黄陵县已有4名干部因为这起矿难及瞒报事件被停职检查。

     黄陵县委组织部24日发出的《关于白文杰同志停职检查的通知》说,9月15日七丰沟西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煤炭工业管理局是行政管理部门,局长白文杰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经9月23日晚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24日起白文杰同志停职检查。

    此前,事故发生当天前去勘察却未发现事故的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县煤炭安全检查站站长徐文龙、仓村乡副乡长宗明学,因为严重失职已于20日被停职检查。

    黄陵县七丰沟西煤矿9月15日凌晨4时许发生一起煤矿瓦斯事故,当天接到举报后,黄陵县煤炭局组织有关人员经过两番调查仍没查出真相,直到18日新闻媒体调查确认至少6名矿工遇难后,在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参与下才迅速查清了造成12人死亡的事故真相。(完)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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