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历模版
·英文简历模版
·个人求职信范本
·其他书信格式
 

     面试技巧
更多>>
 


陕西最低工资新标准出台
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增加60元新标准明年元月1日起执行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7-12-19 电

    记者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解决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制定了全省最低工资新标准调整方案,并将于2008年元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方案,全省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增加60元,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最低标准每小时增加0.6元。

    该方案对现行我省四个类区最低工资标准均进行了调整提高。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每月增加了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6元/小时,每小时增加了0.6元;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2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4元/小时。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艳 通讯员 杨川)

来源:陕西日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