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日前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计划招录107名,每个县(市、区)招录1名。这也是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项创新。
此次招录工作将按照定向招录、推荐报名、单独命题、集中面试、全面考察等方式实施,凡任现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者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任职满5年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副职,年龄在18至40周岁,思想政治素质好,经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推荐后均可报考,报名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符合招录范围和条件的村干部,可在本人工作所在乡镇领取并填写《陕西省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申请表》,逐级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提出申请,并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据了解,为方便考生,此次招录工作在全省各市分别设有考场,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4月26日下午14:00—16:30举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两个部分,然后按招录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将对拟录用的干部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在所在乡镇、村范围内公示,对经公示没有反映或有反映而不影响录用的村干部,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批后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所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员或办事员职务。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职务。(记者 杜朋举 实习生 贾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