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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各部门单位使用正版软件通知 | |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6-01-09 电 | |
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市直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精神,根据《陕西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区)级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完成我市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及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政府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凡使用盗版软件的,要一律更换、销毁;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了搞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梁宏贤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立新同志任副组长,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杨剑君、市计委副主任贾仲升和市信息办主任王英同志为成员的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市信息办,王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排布署、限期完成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5年12月底前市级各人民政府必须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明年年初省政府对各市(区)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市,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必须限期完成正版软件的更换工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级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必须于2005年12月15日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大、市委、政协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十三个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于2006年12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采取措施、规范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各部门、各单位参照《正版软件采购参考目录》 自行购置所需的正版软件更换,凡采购的软件产品,必须备有软件授权书,否则,会计结算中心不予报销。
四、加强督查、组织验收
各单位必须认真彻底清理正在使用的软件,严格按照先删除盗版软件,再安装、使用正版软件的程序进行。2005年底,市政府会同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将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软件更换、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市政府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今后,软件正版化工作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市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每年定期对政府机关软件使用进行抽查、检查,坚决杜绝使用盗版软件。
(借章)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 | 来源: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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