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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农村将有新模样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6-01-21 电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昨举行记者招待会,描绘陕西新农村建设美好蓝图  华商报记者 强军 摄

    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特地举行记者招待会,省发改委、农业厅、建设厅、交通厅等省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渭南市、旬邑县等市县和农村基层的代表,就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描绘了一幅幅蓝图。
    新农村建设条例咋出台的

    《华商报》记者:据了解,《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指导规划、建设新农村的地方性法规。请问,这部法规是如何调研出台的?

    省建设厅厅长李子青:2003年10月,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省委的指导下,省建设厅2003年12月向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制订陕西省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2005年的立法计划。2004年11月,陈德铭省长主持省政府常务会研究了这个条例草案,随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到基层调研,并面向全社会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这部地方法规的出台,在全国带了个好头。

    如何避免大拆大建

    《华商报》记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避免大拆大建?

    李子青:作为主管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的省建设厅,首先是规划先行,方案先行。在实际建设工作中一定要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单纯地搞“新村”建设,而是要按规划进行,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具体的做法一是结合移民搬迁工程,建设新村;二是改建,像旬邑县这样,在农民盖房的过程中,通过规划引导,逐步对村庄进行改造;三是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如何避免千村一面

    《西安晚报》记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保留一些独具特色的农村风貌,避免千村一面或者完全被城市同化的现象发生?

    李子青:以前农村住宅建设存在规划不到位、缺乏指导的问题,农民往往是有多少钱盖多少房,以后有钱了就拆了重盖,往往一个民宅的寿命不到20年,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下一步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民宅的规划指导,将城市的规划理念带到农村,让农村像城市一样有规划有指导地建设,并保留如党家村等特色民居。

    省建设厅将按照《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建设,大力推广优秀农村住宅设计,免费发布并上网公布《陕西省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供农村建房选用,提高民宅质量和使用寿命,避免频繁拆建造成的资源、资金浪费。进一步推广农村住宅室内水冲厕所建设,改善农村群众的居住环境。

    西汉高速啥时完工

    香港《大公报》记者:西汉高速公路通车原来说是在2006年底,后来有消息说是2007年底完工,又有消息说是到2008年,有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

    省交通厅副厅长焦方群:西安到汉中的高速公路是一个大概念,分为西安———户县———洋县———勉县———宁强等段,分为不同的工期,其中西安到户县段在2004年已经完工,勉县到宁强段在2003年已经完工。

    而目前这几段中户县到洋县是最为困难的,要穿越秦岭,工程最为艰巨。这一段约149公里的公路造价就高达98亿元。目前,所有工程都在顺利进展,确保2007年年底全部完工。到时候,西安—汉中3小时就可以到达。华商报记者 靳李 杨周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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