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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出台加强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的看病难
收费一日清单 受贿者一票否决
www.sn.xinhuanet.com   2006-04-30   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市卫生局4月29日出台加强医疗服务管理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推出多项新举措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有效降低医药费用,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诚信和谐的医患关系。

    完善医疗收费查询制度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全市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门诊收费查询制度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维护患者的知情权,提高收费透明度。在门诊要有方便的查询设施,在住院部要推行“一日清单”制度,对于患者每天住院产生的各种医疗费用,要打出清单告知病人或家属。

    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与采购制度,有效降低药品费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建立药事管理组,实行非限制药、限制药和特殊药分级管理制度,尊重患者对使用预防、诊断、治疗药物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办法,以社会药房零售价格为基准,设置招标标底,力争使医院药品价格与社会零售价大体持平。

    增加惠民病房,满足贫困人口就医。全市近百家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现有病床数的10%设置惠民病房,对贫困人口实行优惠。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惠民病房的患者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措施,使用基本药品,并给予床位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20%的优惠,以满足贫困人口的就医需求。

    推行单病种限价,杜绝不合理收费。全市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限价不等于降价”和“限价不等于包干”的原则,根据本院的专业设置和专科特色实行单病种限价。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的医院,在经过成本费用测算,去除不合理用药、检查和医用耗材费用的基础上,按现行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累加后形成该病种的最高限价金额。

    推行临床医学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实行检验、检查资料及报告的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从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对医药购销领域尤其是药品、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和处方开药等环节进行治理,并将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企业,医院不采购其药品,而违规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提职考察、评选先进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卫生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处方管理制度,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医生不当处方点评、公示制度,严禁为医药生产经销企业统计处方,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将给予开除公职等处理。同时各级卫生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医院收费、合理开药、内部收入分配、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监管,将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发现行贿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院不得采购其药品。各医院将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凡有违纪记录的人员,在职称评审、提职考察、评选先进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记者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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