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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子长县煤矿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刑拘 | | www.sn.xinhuanet.com 2006-05-01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华网陕西频道4月30日电(都红刚
陈昌奇)记者刚刚获悉,陕西子长县特大煤矿安全事故7名相关责任人除一名在逃外,其余六名责任人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于2003年8月由郝连行、秦明如、秦国祖、李可亮五大股东以163万元从前股东手中买下并合伙经营,今年该煤矿扩股为310万元。分为三个井口,一个主井,一个副井,一个通风井。今年3月份该矿副井因通风不好,被煤炭工业局发了整改通知书。
4月29日下午4时20分,该矿井下突然发生瓦斯爆炸,造成井下正在作业的32名矿工被困井下,截止30日晚9时已确定27人遇难。事故发生后,延安市公安部门立即控制了该煤矿矿主和经营管理人员,封存了该矿资料,冻结了帐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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