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课过程摔伤医疗费用谁该出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6-05-09 电

    蓝田县普化镇河湾口小学一年级小学生帅帅(化名),在上课过程中突然摔倒并骨折,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但对于孩子的医疗费用问题,学校和家长却发生了争执,学校认为孩子自然摔倒,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家长认为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就要负责任。
7日上午,蓝田县普化镇河湾村四组的李先生向本报投诉,其子帅帅在4月14日下午上课期间摔伤,学校通知了他并雇车送帅帅到蓝田县骨科医院治疗。但送到医院后,学校一直没人来看望,而且对于救治已花费的近5000元费用,学校除了出证明给保险公司外不愿承担任何费用。李先生认为,孩子毕竟是在学校上课期间出的事,而且据孩子讲,是有人移凳子摔伤的,学校应该负担部分责任。

    对此,电话采访了河湾口小学的陈校长,据陈校长介绍,李先生的孩子本身身体不好,上课期间突然摔倒,据学校的调查,孩子属于自伤。事发后学校赶紧雇车送孩子前往医院,学校已尽了责任,学校不应该承担医疗费用。(记者李安定)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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