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市城建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西安将每年建成经济适用房320万平方米,廉租房每年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10000户。
经济适用房主要集中在二、三环之间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政府在居住设施建设上,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结合,提高居住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在2006年至2010年内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重点围绕中心城区外围及组团进行房地产开发,计划平均每年建成普通商品住房380万平方米;在城市东、南、西北方向,二、三环之间规划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计划每年建成320万平方米;在城市的几个主要方向的二环与三环之间规划8-10个500—800亩的安置用房住宅区,并由政府组织建设;推行廉租房制度,计划每年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10000户。
住房供应主要以普通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为主
在住宅房地产管理上,努力发展外围组团,积极推进新区的开发建设;采取积极措施,平抑房价,构建以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单位集资建房在一定时期内作为住房的一种供应形式,用于解决困难企业职工住房和改造非成套住房;积极推行住房补贴制度,培育二手房市场,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
实施五项举措予以保证
政府将通过具体实施举措来保证以上目标的实现,它们主要有五个方面:积极推进住房供应市场化,保证西安普通商品房供应占各类住房建设的50%左右;通过增加项目,在政府土地储备中优先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供应,保证每年供应150—200万平方米,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合作建房、定向开发建设低价商品房等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通过项目审批,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使其占到各类住房建设的12%以内;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我市以房租补贴为主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按照住房分配货币化和供给市场化的发展方向,严格审批条件,根据货币补贴制度到位情况,逐步减少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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