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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洋县“替考门”事件有了初步结果,一些责任人员受到了行政处罚。随着有关部门调查的深入,事件真相也将会水落石出。
采访中,越来越多的疑点不由得让记者的目光越过事件本身,直接对报考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质疑:为何报考制度遇到权力施压就漏洞百出?对考试舞弊出台了各种各样的规范,为何舞弊现象屡禁不绝?我们是否真的需要一部法律来终结考试舞弊?
升学率与政绩挂钩导致相关人员甘当保护伞
规章制度缺少法律权威性无力治理无序状态
法律终结舞弊需要配套制度和可操作的细则
从池塘采得一片荷叶,贾先生为女儿撑起叶柄,她头顶出现一点阴凉。参加完高考不久,她难得与老爸出外散心。
两个小时后,荷叶干焦,手一捏,满把绿叶末子。
6月19日,在中央电视台气象图上,陕西省仍处于红色范围,高温,还在把持着这片土地。可是,让贾先生和女儿更为焦灼的是,洋县替考事件究竟如何查处?又有何查处结果?
就在洋县“替考”事件若明若暗之际,远离数百公里之外,宝鸡市麟游县也出现“问题考生”:县文教局局长的女儿正读高二,违规报名参加高考;同时,一名副县长的女儿报名资格审查表信息不全,却也通过了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查,顺利拿到准考证。
而据洋县中学高三学生讲,学校为了增加升学率,每年都会组织高二年级的优秀生用自己的学籍或者顶替别人的学籍提前一年参加高考。替考在洋县中学出现过多次,对于学生们来讲已经习以为常。
事涉公平,甚而法律,不由贾先生和他的女儿不悬心。
制度遇到权力施压就漏洞百出?
事实上,截至6月16日,洋县“替考”和麟游县“问题考生”事件,已有初步处理结果。
洋县中学校长李鹏云、副校长聂文峰被停职检查;校教导主任梁杰和涉嫌替考事件的洋县医院医生常某被实施“双规”,某中学政教主任牛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高三年级班主任吕某党内警告处分。
而根据麟游县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信息,该县“问题考生”事件共涉及县考试管理中心、麟游中学、文化教育局等4部门12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对其中的9人给予政纪处分,对3人实施警示训诫。
然而,在调查结果完全水落石出之前,“替考门”事件仍然存在一些疑点,比如,高考准考证的办理涉及学校、县区招办、市招办几个部门诸多程序,到底在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
洋县招生办一位工作人员说,在办证过程中,如要做手脚而不被发觉,只有在学校资格审查和贴照片两个环节容易进行。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要是准考证及存根上文字信息不变,而照片被替换,只有在学校环节出问题,因为只有学校才熟悉自己的学生。
问题并不这么简单。麟游县考试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二学生学籍不满三年不能参加高考,但有时领导打招呼也没办法。
采访过程中,不断有学生和群众提出质疑,如果考试管理中心领导亲自为问题考生办理报名手续,谁来监管他?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副教授康健对于替考事件的报道,并不觉得特别震惊,他说:“我知道有些问题比媒体披露出来的还要严重。”
有人曾将此概括为追求升学率的恶果。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主任劳凯声教授大声反驳:“升学率只是借口,事实上,舞弊让一些人得到了好处。”
知情人士指出,对于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来说,高考成绩就代表着他们的政绩,是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和职位升降的砝码;对于学校来说,高考成绩就是声誉,声誉就是生源,生源就是财源。参与替考的学生和穿针引线的老师只不过是高考舞弊这场闹剧前台表演的木偶罢了,真正深藏幕后的牵线人是那些实权在握的地方领导者。在把高考升学率作为政绩的重要指标这样一种畸形的教育环境中,他们对高考舞弊现象“外紧内松”,有时甚至公然充当起“保护伞”来,这才衍生出替考这样的另类“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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