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志丹县在利用石油开发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小石油开发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力求把石油开发的环境成本降到最低。
近日,由该县主要领导带队,环保、水利、土地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队,深入到在该县区域内从事油田开发的长庆采油一、三厂,西区采油厂和永宁采油厂4个石油生产企业的作业井场,就石油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问题进行了现场办公。对石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输油管道老化破裂,山顶滑坡等形成的安全隐患现场登记并要求限期整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对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履行排污申报登记手续的石油开采单位,要求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对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或环境建设不到位的,坚决要求停产整改。县上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石油开发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专项的治理活动,集中对油区过去绿化不到位的井场、道路,以及新修井厂和道路进行绿化,由林业、环保、交通等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并给予技术指导。对油田运输进行了硬化处理,以减少扬尘污染危害,停产和报废的井场要求封死打开的井口,地面部分全部整治复垦还田或造林种草。按照《延安市清洁文明油井建设的标准》,大力开展清洁文明井厂创建,对在石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全面实行固化处理,脱水后产生的废水有条件的进行回注,无条件回注的要求须在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在得到环保部门的审批后固化防渗掩埋。截至目前,该县已对境内70%左右的油田运输道路和井场进行了绿化、硬化,建成了文明井场2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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