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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粮改政策和措施,积极促进粮食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确保了粮食企业改革平稳推进。
延安市粮食系统共有国有粮食企业190户,其中购销企业101户,附营企业830户。为推动粮食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市财政在省粮改资金补助之外,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下拨了1707万元经济补偿金,给予粮食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并向财政困难县倾斜。对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按工龄给计发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对于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粮食企业职工,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部分县区还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再就业培训费,促进职工分流工作。一些有条件的县区,利用粮食企业现有土地为职工建造了经济适用住房,弥补了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不足的问题。对于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实现再就业困难的职工,粮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其协商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由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部分县区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制定了以资金补偿安置和资产补偿安置相结合的经济补偿办法,既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了新的就业场所,又带动和发展了一批以粮油经营为主的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截至目前,全市共分流安置职工3472人,占在册职工的90%,其中已办理解除职工劳动关系3163人,企业内退161人,退休85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29人,辞退7人。宝塔、安塞、志丹等六县区和市直企业已全面完成人员分流安置任务,甘泉、子长、延川三县也已基本完成,安塞、志丹、吴起、富县还新组建了7户国有独资或控股粮食企业,从原粮食企业中返聘了135名职工,充分发挥粮食企业职工的特长和才干,促进了粮食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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