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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2、对被督导对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作出督导结论,提出奖惩建议或者其他处理建议;
3、对本行政区域内普及义务教育、扫除文盲及其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
4、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
5、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
6、参与组织协调专项教育评估工作;
7、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工作职责
1、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教育决策有关的重大实际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工作调研,及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我县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育科研的课题申报、管理、检查、验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3、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的审定工作。经有关部门批准,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5、组织多层次和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丰富教学技能,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监测教学质量,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承担县统测的考试命题、考试及县统评的组织工作,进行质量分析;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考试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考试政策;
2、负责全县高考、中考报名、考试工作;
3、负责直属学校的初中、高中招生工作;
4、负责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
5、提交每年的招生工作总结报告;
6、拟定招生办法和措施;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勤工俭学办公室
(一)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勤工俭学的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勤工俭学基地和加强校企财务管理,汇总有关统计报表。
(二)负责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负责所属校办企业的职工管理,组织培训和全市校企财务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市校办企业和农场的安全生产宣传、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属校办企业的经济审计及全市校办企业的审批、办证、年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