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校园
课改实验区中考实行特长生单独录取
www.sn.xinhuanet.com   2007-01-09   来源:西安日报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高中学校特色建设,课程改革实验区在中考中实行特长生单独录取制度。

    特长生的范围包括:三年来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会、艺术活动、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或电脑机器人比赛中获奖的考生,在国家体育或艺术等级测试中达到一定等级的考生,在公开出版的书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作品或科技方面论文的考生。具体标准由各市、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考生毕业学校初审后统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复审。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各高中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情况,确定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资格和人数比例,审批各校制定的报名条件、资格认定方式及录取办法等,向社会张榜公示后实施。特长生资格确认工作应于全省统一学业考试报名前结束。

    特长生录取工作单独进行,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由各市教育局根据学校不同特色提出相应要求。

    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必须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强化制度和社会宣传,使特长生的申报、认定、审核、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严格,过程透明,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记者陈新)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