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意识地把仲秋从秋天里拣出来说的。仲秋,可以独立成章,成篇。它不只是秋天里的一个内容,它完全可以独立特行,树碑立传。因为,我们这里的初秋是长在夏天上的一条不可分割的尾巴,那条尾巴不论是拖在地上还是翘在天上,还是掩藏不住它的色泽———燥热。初秋虽然不及夏天那么酷却比夏天显得燥。初秋不具备秋天饱满的特征,它只是夏天淡出的镜头,是夏天缭绕的余音,是夏天身后的省略号。它抓住夏天的衣裙,把夏天的裙裾撕得长长的长长的,以至于撕成了一缕丝,也还是套在夏天的身体上,一分钟也离不开夏天的肌肤。它是秋天的婴儿,不可能和夏天断奶。要叫它站出来代表秋天,可能,连它自己也觉得脸红。然而,残秋更无法作为秋天站出来说话了。因为,残秋就是初冬的眉毛、胡须和头发,就是它不打扮也和初冬没有两样。风一吹,街道上的黄叶四处飘零;风一吹,田野上的豆叶如同失魂落魄的人,身不由己地翻卷着,翻卷着,把凄凉的景象播放得满世界都是;风一吹,土塄上、坟头上的荒草瑟瑟发抖,这种令人伤感的场面连冬天也不乐意接收。尤其是残秋的雨,更使人沮丧,失望;雨点并不大,也不稠,可是,它尖刻、无情,甚至阴毒,雨点落到你裸露的脖颈上,脸庞上,胳膊上,手背上,脚面上,仿佛被燃烧的火柴头炙烧了一下,那冰冰凉凉向你的骨头里渗,血肉里钻,你的感觉不是冬天的寒冷,而是冰凉,浑身凉透了,主要是心凉了。秋凉莫大于心凉,心一凉,你对生活,对人生就兴味索然了。残秋仿佛一把剃刀,几乎把地面上剃了个光光净,到处光秃秃的,灰蒙蒙的。把残秋归入初冬很可能使初冬蒙冤———初冬的皱褶里毕竟藏着雪,初冬将它的衣裙一抖,白皑皑的雪就可以义无反顾地将光秃秃的田野覆盖住,将凄凉的荒冢埋藏住,而残秋没有这把杀手锏,它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所有的缺陷都裸露了。残秋只能是初冬的前哨,或者,只能充当它的马屁精。
秋天的代言者是仲秋。仲秋的代言者是晌午。仲秋是秋天的骄子。晌午是仲秋的骁将。秋天的晌午最饱满最丰饶。仲秋的巧手将田野上织得如锦似缎,无论是绿的、黄的、紫的、红的,所有的色泽都自信、坚定、大方、丰盈;都是一副雍容华贵的模样,都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仲秋的天空深邃、高远,那洁白的、舒展的云朵飘在玉米的天花上,飘在苜蓿的蓝花上,飘在谷穗弯下的腰脊上,飘在你的头发上,肩膀上,你手一伸,抓一把,觉得绵绵的,软软的。你低头看时,那大蓝大蓝的天就在你的脚下了,你仿佛就在蓝天里,就在波浪轻抖的海洋里。你深深地呼吸一口,吸进肺腑里的不只是清甜的空气,而是丰满而斑斓的色泽———空气被染得很玫瑰,很夺目。你将一个夏天里的酷热呼出去,用仲秋的善解人意和凉爽充盈自己。由此可以说,仲秋是一个驿站,它给你的身体、你的精神补充着丰硕的营养。仲秋的晌午最适意,它使人坦然,悠然;身处仲秋的晌午,你能感觉到人生的饱满和活着的温暖。仲秋的晌午是仲秋的篇章里最精彩的一页。站在仲秋的晌午,站在温和的太阳光下,你不由得伸展了双臂不由得呐喊:抓住它,仲秋;抓住它,仲秋的晌午。 (冯积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