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局党委、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政事务的督办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乡镇教育组、直属学校(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务要闻、年度大事记、教育史志编撰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初、高中毕业证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及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政治工作科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考察、任免、监督、培训工作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工系列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工作。
人事科
负责直属单位、中小学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退休、退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工作。
基础教育科
负责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段中小学考试、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科技、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人口教育、国防教育、环境保护教育、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段学生大型文体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招工作;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高中教育与幼儿教育科
负责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负责高中、幼儿园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负责高中考试、招生工作;负责高中会考及高中、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中、幼儿园科技、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人口教育、国防教育、环境保护教育、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高中、幼儿园大型文体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民办高中的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年度审验、管理等工作;指导高中、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指导高中考试、中招考试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学校、联办职校、综合高中(班)、县职教中心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政策制定工作;负责职业中学、综合高中(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职业证书考试、验印工作;负责农村工作;指导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工作;指导教育创强工作。
教育宣传与监察科
负责教育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中国西部蓝田教育网”站管理工作;负责《蓝田教育情况》等教育信息编发工作;负责教育报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党组织、学校(单位)、党员、教职工的检举、控告、申诉工作;负责查处教育系统学校及党员、教职工违纪案件;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风建设、评议工作;负责教育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负责教育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计划与资金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各级各类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统计、审核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公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工作;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绿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中小学校设备配置、维修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安全保卫与学校收费管理科
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防汛、消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检查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方面信访、举报案件的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涉及稳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的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