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00七年四月三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何瑜省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梁荣贤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周根明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裴振强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长珂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林科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徐溢华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何瑜省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生辉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满泰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苏红旗为宝鸡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王海鳌为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冉宗海为宝鸡市文化局局长。
免去贾东明宝鸡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白晓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三)
批准任命孙小为为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董江涛为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黄德仓为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刘金良为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杜玉存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强银宝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王胜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董江涛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孙小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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