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今天作客人民网时称,农村的教师工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后国家要采取新的措施来解决这样一些问题。
孙霄兵指出,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促进这个问题的解决。首先,1993年通过的《教师法》里面明确的规定:"不得拖欠教师的工资",而且规定教师的工资不能够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其次,去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又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样一个规定是专门指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所以,对于大量的农村教师也应该适用这样一个规定的。
孙霄兵说,我们现在有很多的做法。国家制定了统一的工资标准,应当说,只要你符合相应的教师职务,你的基本工资应该是一样的,叫做"国标"工资。还有一些地方的工资或者津贴是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的。目前,农村和城市的确是有些差别,这些差别不是国家设定的工资标准造成的,而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城市和农村发展情况不一样造成的。有的城市学校收入好一些,可能给教师发的津贴、补贴多一些,农村没有这个条件,可能就少一些。
孙霄兵表示,今后国家要采取新的措施来解决这样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新的《义务教育法》里面,关于民族地区的教师、边远地区的教师,还有特殊教育的教师,都规定了有专门的津贴。这些政策,我相信都会进一步促进教师问题的解决。而且为了防止教师工资拖欠,现在教师工资都是由县里面统一发放,有一张卡,教师的工资可以由银行直接打到教师的卡上去,这样减少中间环节,减少教师工资拖欠。我想这个问题还是能够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