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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岐山被省政府列为"省管县"
www.sn.xinhuanet.com   2007-08-03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7月31日,笔者从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经济强县发挥优势,做大做强,日前省政府决定适当扩大我省15个县(市)经济管理权限。宝鸡市的凤翔县,岐山县名列其中。

    据了解,“扩权强县”是通过扩大县一级政府的权力,使受到政策扶持的县(市)经济发展明显加快。此举措在很多地区被证明是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现实途径。

    决定指出,扩权 在坚持行政管理、干部管理和现行财政体制及利益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把原需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把原需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部分事项,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为了保持市一级管理上的完整性,扩权县(市)在报省审批和自行审批的同时抄送所在设区市。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扩权县(市)在取得相应管理权限的同时,承担与管理权限对等的责任。 扩大的具体管理权限包括 计划和统计管理 、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税收管理、用地和矿权管理、证照管理、价格管理共7个方面。

    省政府 统筹考虑各县综合实力、发展潜力和区域布局,初期确定户县、高陵县、岐山县、凤翔县、兴平市、三原县、神木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韩城市、华县、旬阳县、南郑县、柞水县等15个县(市)为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 省上将建立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带动扩权县(市)加快发展。省级有关部门在项目布局和资金安排等方面对扩权县(市)给予倾斜。

    至目前,全国实行财政“省管县”的有包括陕西在内的18个省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4个直辖市共22个地区。(张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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