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某高校的李女士最近有点烦。上周末,古城某品牌车商来学校搞试乘试架活动。刚好她近期想买个车,就兴致勃勃的去参加了,谁知试车时候出了意外,拿照不久的她对开车不太熟悉,右拐弯时方向打小了,车后面就把人蹭了,她一紧张,油门踩大了一点,车子就窜上了人行道,直撞到对面的电线杆上。“幸亏没伤到人”,李女士从车里出来的时候惊魂未定,旁边的销售顾问脸都吓白了。试驾车前面的引擎盖上撞了个大坑,车前脸和大灯都撞坏了,事情该咋办呀!
试驾风险
随着近年汽车市场扩容,汽车消费理性日益提高,“不亲身感受一下车子的性能,怎么敢放心掏钱购买呢!”所有的车主都这么想,所有的车商也就顺势出台了“试乘试驾”人性化营销措施。“先尝后买”,何乐不为,汽车的消费者们在真正拍板之前,更是乐此不疲地亲自试驾、好好感受。但是,在这种“你情我愿”试驾的背后却隐藏着很多风险。
李女士与车商签定的试驾协议上,白纸黑字的写着“一切事故责任与某车商无关”的条款,车商也做好了准备,活动时万一出事,还是有预防措施的,李女士的驾照也在车商那押着。李女士试车时候这么一撞,责任她还不得都认了。但是真出事后,事故处理结果出人意料。
法律空白
李女士回过神来,马上就给和一个律师朋友联系,朋友说协商解决最好,李女士也觉得在学校里撞车,怕对自己影响不好,自认倒霉陪点修车的钱算了。但是车商不答应了,说是撞过的新车没办法卖了,非要李女士把试驾车买走。二者商议未果,李女士觉得在外面吵着丢人,就把车商领到了家里,麻烦就跟着来了。李女士朋友来了之后,直接就给车商说,你们签定的试驾协议中“关于事故认定的那个条款完全是无效的条款”,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试驾过程中出现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认定条款,而且用商品车当试驾车,车辆上路手续不合法,车商应负全责。李女士非旦不用赔钱,甚至还可以向车商索求一定的精神赔偿费用。
处理结果
某车商一听就蒙了,“明明是你把我的车撞坏了,我卖不出不说,你不赔偿我的损失,还要让我给你赔钱。白纸黑字都不认帐,还倒打一耙,这世上有没有公理”。谈到“现身说法”,谁是律师的对手,但某车商不怕呀,“证件、协议、事故车”,这些证据都明摆在那里,李女士是赖不调的,谈判陷入了僵局。当律师发出“官司威胁”后,某车商却步了。李女士怎么说也是他的客户,真要闹到对薄公堂的地步,谁知道对他经营的品牌有啥坏的影响。最后在朋友的调停下,李女士先交了1000元修车费用,这个事就算处理算完了。
记者忠告
“试驾车辆”不同“试穿衣服”那么简单,记者听到某车商“光修车就花了3000多元”的牢骚后,感慨颇多。如今卖个车真是不容易呀,经营中稍不甚,赔钱不说,风险还不小。在这里记者忠告搞试乘试驾活动的汽车厂商,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几点,才能更好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一是使用手续齐全的挂牌新车作为试乘试驾车辆,并办全车险;
二是试驾协议内容要具体,权责明确(像车辆发生损伤,是否按修复该车的实际费用赔偿等),越细越好;
三是严格审查车主的证照和驾驶技术,禁止新手试驾新车;
四是选好试驾的路线,控制好试驾的程序和车速。
(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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