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陕西西安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高100元
www.sn.xinhuanet.com   2007-09-27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新华网陕西频道9月27日电(记者段博 丁静)西安市政府日前决定:从10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再增加100元。调整后的西安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50元,远郊区县为750元。据统计,西安市将超过17万农民从中受益。

    据介绍,从2005年6月,西安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的标准为城六区农村每人每年750元,远郊区县为650元。目前,西安市已有53256户、17.47万人纳人农村低保,约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3%。

    据了解,对于农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一年以上的情况,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纳入农村低保。

    西安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要在今年第四季度按照新标准将低保金发放到农村低保户手中。(完)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