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9月27日电(记者段博 丁静)西安市政府日前决定:从10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再增加100元。调整后的西安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50元,远郊区县为750元。据统计,西安市将超过17万农民从中受益。
据介绍,从2005年6月,西安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的标准为城六区农村每人每年750元,远郊区县为650元。目前,西安市已有53256户、17.47万人纳人农村低保,约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3%。
据了解,对于农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一年以上的情况,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纳入农村低保。
西安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要在今年第四季度按照新标准将低保金发放到农村低保户手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