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10月22日电(记者储国强 张琳)陕西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并将此纳入房产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今年年底前,对应该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仍未办理的单位,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指出,各地房产管理部门针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政策条件下、不同性质的房屋权属,制定分类指导政策措施,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要降低登记门槛,加快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凡土地使用权明确,产权清晰的公有住房,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即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权属有争议的公有住房,由目前房屋主管单位出具书面具结保证后,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手续不全但已建成且入住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到当地土地、规划、建设、房管、消防、人防等部门完善手续。
通知还要求,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对具备条件或符合政策规定的住房,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已办理了房屋权属证的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把产权证发给购房人,不得扣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