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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多项优惠政策力促城中村改造
www.sn.xinhuanet.com   2007-11-27   来源: 中国建设报

    经过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5年的实践探索,目前国内首个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实施的城中村改造办法——《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已于10月20日起施行。

    办法在规划及土地利用方面,规定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城中村改造所有建设项目免缴工程定额测定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安置村民的住宅建设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生产经营性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除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用地外,其余的可变更为经营性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等。

    办法规定,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制定,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由市城中村改造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自治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的原则。即村民转为居民;撤销村委会转为居委会;原集体经济依法进行清产核资,资产应当承担原村民的社会保险费用;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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