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宝鸡市召开“创争”活动表彰推进大会
www.sn.xinhuanet.com   2007-11-29   来源:宝鸡新闻网

    全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表彰推进大会11月28日上午在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召开。

    自2003年宝鸡市率先在全省启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来,市内各厂矿企业、机关单位的自身建设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创争”活动也由最初的普及推广,发展为提高我市广大职工学习、创新、竞争、创业能力的有效机制,并呈现出逐步深化的良好态势。在“创争”活动中,我市始终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教育活动,使我市涌现出一大批知识型、创新性、专家型的高素质人才。我市的“创争”工作也走在了全省前列。

    为表彰本年度我市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组织和个人,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授予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单位“宝鸡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称号;授予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14个单位“宝鸡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道岔车间电焊组等27个班组(科室)“宝鸡市学习型先进班组(科室)”称号;授予杨洪涛等42人“宝鸡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称号。

    会上,对本年度“创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市供电局段家变电站、中国人行宝鸡市支行、中铁宝侨等5家获奖单位代表做了交流发言。市总工会主席齐桢主持会议,并希望我市广大职工,要积极投身到“创争”活动中来,用高素质、高技能和高昂的生产热情,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新的业绩,为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