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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天的严格考核,11月28日下午,宝鸡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两天来,由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组成的专家组,依据《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初审考核。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考察了宝石机械、宝鸡一中及东岭小区等我市部分企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生活用水单位的节水以及雨水利用等工作。
在当天下午的反馈会上,专家组结合检查结果,向我市反馈验收考核结果。考核专家组认为,我市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基础管理扎实;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用水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规范化轨道。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实行地表水、地下水和用水计划管理,制定了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制度。加大节水投资力度,在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方面取得了突出效果。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城市再生水利用取得了迅速进展,小区中水与建筑中水、雨水利用设施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一年多来,全市更换非节水型器具32万余个,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市区日节水8500方。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把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和人民群众良好愿望统一起来,最大限度的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广大市民热爱城市、建设城市的热情。
考核专家组认为,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申报资料完整,数据可靠。基础管理和定量指标考核均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
考核专家组希望,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利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水利用工作,加大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力度和节水技改投入,加快自备井关闭步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推动节水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创建成果,为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创造良好条件,为宝鸡市和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市长王宏在表态发言中说,建设环境友好、百姓宜居、生态自然的城市,是宝鸡市的永恒追求。我市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牢固树立节水理念,把宝鸡的节水工作凝固在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上,一步一个台阶,争取在2008年向国家建设部提出验收申请,给宝鸡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验收组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张恒亮向市政府授考核意见书。他说,近几年来,宝鸡以一系列创建活动为抓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持续进行城市建设,城市形象今非昔比,在全省树立了样板和标杆。
市领导钟峻青、刘拴良、张敬原、蔡元兴出席反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