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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西安还约有7万户低保户在等待从廉租房政策中受益。
和其他城市相似,西安市廉租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和社保资金。
《办法》对廉租房的覆盖范围、保障方式、资金及房源等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据了解,2001年底,总投资1600万元,共有住房264套的西安市首批廉租房就已经全部竣工。但是,尽管申请人数量巨大,直到今年1月也只有200多套廉租房陆续完成分配,部分房屋直到现在仍然闲置,分配的耗时之久出人意料。
新《办法》的出台对长期困扰廉租房建设的一些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能很好地实施下去,将会缓解当前廉租房建设在资金、房源、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长安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卫新东认为,廉租房建设中包含着诸多的环节,从划拨土地、城市规划、筹措资金及房源直到最后的分配,每个环节都紧紧相扣。而在这些环节中,分配才是最核心的环节,只有科学、合理、公平的分配才能保证大多数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临近年关,居住在西安市首批廉租房中的陈玉华最担忧的是,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里住多久。
陈是一位残障人士,年轻下乡插队时的一次意外导致她的脊椎粉碎性骨折,随后30年的时间里她都是在轮椅上和频繁的搬家中度过的。由于她没有工作能力,全家人的生活只能靠自己的低保和丈夫打临时工来维持。因此,尽管身体很不方便,她也只能租住一些地段偏僻、租金相对便宜的民房。
“即使是条件简陋的民房,每月也要300多块。300多块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讲已经是一笔很大的开支。”陈告诉记者。
2005年下半年,陈玉华得知可以申请廉租后,在第一时间递交了租房申请。从申请到审核,在经过半年多的漫长等待后,51岁的陈玉华终于在2006年2月领到了属于她的廉租房钥匙。“申请的条件严格,程序也相当复杂,所以我们一家人开始就没抱太大的希望,但当接到通知的那一刻时,我们一家人还是很激动的。”陈回忆到。
在陈所居住的明德门廉租房小区,居民们在租住期内将面临多次居住资格审查。但2007年岁末,《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发布,或许会让和陈玉华有着类似境遇的人们“松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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