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于近日出台,未来3年内,陕西省将投资8亿余元,用来改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等,到2010年实现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覆盖,并使其具备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且服务功能日臻完善,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
规划新建服务机构583个
据了解,全省将投入8.3369亿元,规划用3年时间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05个,培训全科医生3198人、护士298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建筑,布局合理,环境温馨,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符合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要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200万元配备设施设备,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30万元配备,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要按20万元配置设备。
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规划》明确指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应按照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和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比例不低于1∶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实行全员聘用制度,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和岗位,对新进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绩效考核、能进能出的机制。社区卫生人员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市、区政府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中高级离退休医师,要按照职称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帮扶指定大医院入社区
《规划》明确了大型综合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帮扶责任。各区(县级市)要指定区域内综合性大医院、专科医院作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点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和转(会)诊责任单位,并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二级以上医院必须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体现公益性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成立专门科室,指定人员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至少承担所在地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责任,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任务。
同时,将免疫接种、妇女、儿童保健、残疾预防与康复训练等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利民可实行药物零差价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医疗卫生单位,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我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的是政府购买。因此,要建立基本药物进社区的机制,规范药品购销渠道,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实行零差率销售。
同时积极倡导各地出台惠民政策,减免有关费用,吸引广大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市、区财政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减免活动给予补助。从而加快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记者赵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