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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在全省和西北地区率先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公布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名单,宝鸡市榜上有名,成为陕西省和西北地区唯一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同时,宝鸡市千阳县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
荣誉称号,成为全市首家、也是唯一获得这一殊荣的县区。
为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国土绿化建设,实行全民搞绿化,加速国土绿化建设和生态文明进程,努力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授予在国土绿化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14个城市、区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荣誉称号。授予84个县市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荣誉称号。据了解,这次由国家绿化委员会开展的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申报,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考查,最终确定了20多个候选城市,宝鸡市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候选受检城市参与了考核验收。经过全国绿化委员会考核验收,我市各项指标都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要求,顺利摘下了这顶“桂冠”。
近年来,宝鸡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生态和环保两大主题,把生态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大手笔、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通过实施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生态园林建设及绿色宝鸡创建三大板块活动,全市林业生态体系日益完备,生态园林大城市初具雏形,在南山和北坡建成了绿树成荫、生态宜人的“百里绿色长廊”,建起了一批集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绿色游园,构成了一幅“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依山傍水”的美丽画卷。市县财政投入资金2.3亿元,新栽各类树木3100多万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58%,绿地率为36.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85平方米。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宝鸡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实现率先发展的新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