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文同志简历:
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刘新文
刘新文
1953年5月生,甘肃兰州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至1973年5月在解放军5806部队参加襄渝铁路建设;1973年5月至1975年10月任陕西省长武县丁家公社干事;1975年10月至1976年7月任陕西省长武县相公公社党委委员、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7月至1981年12月任陕西省长武县丁家公社党委书记(其间: 1979年10月至1981年12月在陕西省委党校理论专业班政治经济专业学习);1981年12月至1983年10月任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农财处干事;1983年10月至1985年5月任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农业经济处副处长;1985年5月至1986年4月任陕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三处处长、第三调研组组长;1986年4月至1988年5月任陕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室务委员、三处处长、第三调研组组长;1988年5月至1993年9月任陕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陕西省委副秘书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1998年12月至2000年11月任陕西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2000年11月至2002年7月任陕西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兼省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2001年5月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3年4月任陕西省渭南市委书记;2003年4月以后任陕西省渭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十七大代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省十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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