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又有40名残疾人经过培训,进入长岭美神服装厂工作。而这40名残疾人的岗前培训费,就是来自于市地税部门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了解,2007年宝鸡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达到1101.5万元,比上年增收371.5万元。
去年以来,市地税局把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作执政为民、救助弱势群体、向社会奉献爱心的重要工作,按照税费并重的原则,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管理;积极加强和残联的联席沟通,开展一厅式办公,优化服务,提高征收效率;加大考核力度,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对完不成征收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全年共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划任务的157.4%。
据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及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等,专门保障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