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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体育竞赛及体育活动中安全的通知
www.sn.xinhuanet.com   2008-02-18   来源:蓝田县教育局

各乡镇教育组、蓝田初中、北关小学及民办学校:

    为了做好学生体育竞赛及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义务段学生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陕教体〔2007〕33号和市教体发〔2008〕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工作中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学校在组织学生体育竞赛和开展学生体育活动的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得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要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各乡镇学校要根据体育活动和竞赛中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运动强度掌握、自我保护等知识的教育和指导,引导和教育学生珍爱生命,不带病参加体育活动和竞赛,不隐瞒疾病。

    三、各乡镇学校要加强对体育教师及参与学生体育竞赛工作的组织者安全防事故的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常规体检和参加体育比赛前的健康检查工作,尤其是对心脏功能的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确有先天性心脏病和身体有疾病而不宜参加体育竞赛活动的学生,坚决禁止参加体育比赛活动。

    四、各乡镇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所需要的物质条件,操场和体育活动器材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校医室要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在体育课、体育活动中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运动强度适量掌握,确保学生科学锻炼身体。

    五、各乡镇学校要定期对学校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操场,购买标准体育器材,选择良好体育比赛场地,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学生活动和比赛,确保学生安全。

二00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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