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撤消20个单位(村)荣誉称号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8-02-29 电

    单位发生违法问题,撤消 “平安单位”称号;村里发生刑事案件,撤消“平安村”称号。日前,陇县对县级平安单位进行了一次严格的年审,共撤消2个村和18个单位的平安先进荣誉称号,给秦源煤业公司给予限期整改,此举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

    近年来,陇县以“平安陇县”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抓街道带社区、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道路”、“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医院”等专项创建活动,为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稳定的治安环境。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市级平安乡镇8个、平安村7个、平安单位15个,县级平安乡镇9个、平安村132个、平安单位147个。但一些单位放松了治安管理,工作严重滑坡,与平安单位的牌子极为不符。为了规范管理,提高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县综治委与去年年底抽调专人,按照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平安校园等标准,对2006年以前命名的所有“平安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逐项逐条对照打分,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经年审,对单位内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秦源煤业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放松、工作滑坡或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曹家湾镇曹家湾村等2个村和城关水泥制品厂等18个单位,撤消其荣誉称号。(梁会平)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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