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全县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年”活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项目推进制、责任督查制、牵头部门责任制和重要工作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二是组织开展“两强两带一创建活动”,强化“一把手”责任、强化牵头部门责任,坚持先进带一般、机关带基层,创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三是组织开展送纪、送法、送政策下乡活动,增强干部群众法纪意识。建立完善镇、村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逐步推行组财村管或组财乡管,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建立群众问事制度。
四是组织开展学习“四好”干部,争做好带头人活动,促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五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处事不公等问题。(冯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