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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普通高中不得以特长生名义录取关系学生
www.sn.xinhuanet.com   2008-03-12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新华网陕西频道3月12日电(记者许祖华)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出台试行意见,要求学校不得私自降低标准或以特长生名义录取关系学生,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体育、艺术方面取得的荣誉和招收特长生资格。

    据了解,陕西省要求体育、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各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专业水平认定,应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项目专家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进行认定,特长生测试确认工作应于全省统一学业考试报名前结束。凡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应填写《陕西省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

    意见要求,各高级中学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选拔、测试工作应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学校每年应在测试前公布本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项目、人数、测试时间和方法。对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的人员,将予以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特长生资格。

    同时,陕西省还要求实行公示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各市应将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名单通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媒体及各学校的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以杜绝腐败现象,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认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各县(区)招办不得以体育、艺术特长生投档,各招生学校也不得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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