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做官先过“信访关”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8-03-17 电

    “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须先到县信访局跟班锻炼2个月。”这是日前陇县新出台的《关于选派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该县推行的这一干部管理制度,将对新提干部如何体察民情,提高“为民执政”能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拓宽培养锻炼干部的渠道,提高领导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针对信访工作岗位综合性强的特点,日前,陇县出台了《关于选派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从今年起,要求凡没有信访工作履历的新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必须到信访进行为期2个月的挂职锻炼,人员由组织部门定期选派。锻炼期间与新任单位工作脱钩,服从信访部门领导,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或包案处理信访案件,完成信访部门安排交办的各项工作。日常管理由组织部门和信访部门共同负责,以信访局为主。锻炼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该县还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信访和群众工作中的责任,并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实施分级追究。县委、县政府及其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所属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县级部门对其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实施领导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书面检查、诫勉和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该县在干部任免前除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外,还要征求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意见。领导干部评优表彰、晋级晋职也必须征求信访部门意见。意见征询过程中,主要了解信访部门是否收集到群众对拟调整干部,尤其是拟提拔干部的不良反映;了解拟晋级晋职或拟表彰对象在平时工作中是否将信访工作抓好抓实,是否存在推诿、敷衍、拖延等现象,是否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否坚持带案下访、领导接待日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

    据悉,今年来,已有2名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到信访部门进行挂职锻炼,先后有60多名被交流干部和200多名评优表彰对象征求了信访部门的意见。(梁会平)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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