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非法花炮生产工区已被取缔,仍胆大妄为、以身试法,置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于不顾,结果造成了多人死伤的重大爆炸事故。近日陕西富平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父子二人及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6月,家住富平县老庙镇河绕村的陈某父子二人,在明知该县花炮生产工区已被国家安监部门界定为非法生产的情况下,为了追求非法利益,以1.45万元从他人手里接收了花炮工区。并在无营业执照、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顾县上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其停止生产进行工区公司化改造的通知,长期雇用他人违规使用国家早已禁止使用的氯酸钾配制炸药进行花炮生产。而且私自搭建简易工棚,让数十名雇工在两个相距仅1米左右的简易工棚里配制炸药、端炮盘、插炮捻子。从事配药、端炮盘工序的王某某和王某更是无视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定,并超大剂量使用氯酸钾配制炸药生产花炮。今年3月2日,花炮工区突然发生爆炸,导致配药简易工棚瞬间着火,引燃、引爆插捻简易工棚及中转房内临时放置的近千头花炮半成品,造成连环爆炸事故,王某某当场被炸出五、六十米远,血肉横飞,正在插花炮捻子的张某也被炸死,十余名插捻雇工被严重炸伤、烧伤。因王某当时在门房闲聊,才逃过此难!
这种无视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获利行为,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侯仕军 宋轶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