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村集市庙会实行业主实名经营制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8-05-07 电

    新华网陕西频道5月7日电(记者石志勇)为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西安市工商部门日前专门就农村集市庙会食品安全监管出台相关规定,今后在西安市农村集市庙会上长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业主及销售的食品,必须实行业主实名登记制和市场巡查记录制,实行挂牌经营。

    据了解,日前西安市工商部门下发了《农村集市庙会须建立实名登记和市场巡查记录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市农村集市庙会上长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业主及销售的食品,必须实行业主实名登记制和市场巡查记录制。由辖区工商所负责在《业主实名登记卡》上记载业主和从业人员姓名、经营地点、经营品种、联系方式等内容,索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在卡片上,装订成册,留存备查。同时,根据登记情况,制作标有业主姓名、经营品种和登记工商所名称的《业主身份登记牌》,实行挂牌经营,便于监督。

    此外,工商所监管人员将定期对集市庙会食品市场进行巡查,审查业主《业主身份登记牌》和经营行为,检查食品质量状况,并作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经营业主的姓名、《业主身份登记牌》核发单位、经营食品名称、数量、来源、生产加工日期和保质期、违法行为等内容,并要求业主签字确认,监管人员对集市庙会食品经营业主每月至少要巡查记录一次。(完)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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