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分局和镇乡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和本单位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行中各种问题,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之中。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事项和群众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聘请法律专家组成法律顾问组,参与相关重大决策,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是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将不具有涉密性文件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电子查询网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执法监督员,形成政府内部监督与专门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广泛监督依法行政实施情况。
四是严格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以行政审批改革为契机,精减审批项目,公示项目审批操作规程,健全审批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优化行政工作运转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