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日报讯 延安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及项目工程法人负责制”四项制度,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水利工程造福于民。
作为代表政府行使水利行政监督的专门机构,延安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着全市水库、供水工程、堤防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坝系工程等所有水利工程监督任务。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1项水利工程项目开工或准备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1.48亿元,其中2008年新开工项目总投资7814万元。为了搞好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他们将质量监督人员分为4个小组,按照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监督工作。至4月23日,已经派出质量监督人员到各工地监督检查48次,签订质量监督书18份,可收质量监督费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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